國軍英雄館前的磚道,一位操北方口音事後告訴我她來自遼寧的胖大媽喊住我:「妳是穆斯林嗎?」
「是呀。」我也跟著捲起了舌根兒。
「妳是台灣人嗎?」大媽以天涯遇知音的口吻問我。
「是呀。妳也是穆斯林嗎?」我盯著她胸口帶的那串符。
「是呀。」她會心笑著。
「Assalamu'alalaikum,可是妳怎麼會帶這個?我們穆斯林只信造物的唯一真主不信這個的呀。」我指著她那塊印著城隍啊保平安啊等紅色字樣的黃色符。
大媽摸了摸胸口的符,靦腆著不好意思說話。
「妳摘下來吧,這Haram(非法)的耶。」我語氣理直氣壯但其實是莫可奈何。我知道不是每個穆斯林都讀過伊斯蘭經訓的。
大媽不再回我,作勢摘下平安符地走遠,我也只能無奈地繼續自己的路。
向前走了一段後,我回轉頭想看她是否真的拔下了,卻已不見她的人影。
我皺著眉頭想了一會兒,不死心的決定走回頭,顧盼一陣後,在她販賣蜜蠟手珠礦石等什物的地攤廊柱下找到她,果然還掛在頸上。
「不是說要摘下的嗎?」大媽像做錯事的小孩般看著我,沒話回。
「妳摘下嘛,我用我身上這條圍巾跟妳換好不好。戴這條巾可比妳掛那個符好看多了。」噯呀,妳這人煩不煩啊,我在心裡咒罵自己。
大媽看著我的圍巾,眼睛大亮,露出渴望的眼神,卻是囁囁嚅嚅地回了我一句:「可不行呀,我這是別人的,要還人家的。」
「妳真的是穆斯林嗎?那妳怎麼連我的Salam都回不出來?」大家都知道穆斯林不拜偶像,這大媽卻戴個城隍廟的平安符,而且連那句仿如通關密語般的Salam都回不出,我實在還是不願置信。
「是呀。我們是講伊瑪尼的。」大媽比出食指。
伊瑪尼,阿拉伯文的信仰之意;食指,象徵唯一真主;那還真是錯不了了。
「好吧,那沒關係,妳把這符還人家,我這巾還是給妳,行吧。我們穆斯林真的不能帶這個的。」我一邊撤下自己的圍巾,一邊哄著大媽。
大媽見勢,終於也拔下她的符,然後,開心的接受我將那條藍綠印花紗巾掛在她的頸上。
「妳看,戴這個多漂亮呀,記得不能再戴那個符了喔。」
我情真意切的說,然後,不管再怎麼懸心再怎麼無奈,還是大跨步離開了。
啊!沒辦法呀,我們教義有規定,看到別人犯錯若不跟她說,就要跟她同罪了,雞婆亞瑟蘭一點也不想跟這懵懵懂懂的大媽一樣掛個城隍廟平安符呀。
我只願她不會在我走後又帶回了去。
圖片解說:今天本來是像這張照片這樣出門的,不過,那條藍綠印花紗巾現在已經在大媽身上了。。。余秋雨在《千年一嘆》裡曾經說,穆斯林婦女的服飾線條,是他走過那麼多國家裡,看過最漂亮的。我不是要往自己臉上貼金啦,但我真的好喜歡穿我們家的衣服出門啊。。。哈,搞半天,原來是廣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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