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嗚嗚!!這是什麼世界啊!! 裸體上街無罪,把自己包緊緊倒是要背負阻礙社會融合的罪名? 不能戴頭巾出現在公共場所?如果台灣政府這樣明文規定的話?
我想,我可能會考慮跟老公回去巴基斯坦或是移民到其他伊斯蘭國家吧!
也許,這就是答案了。
讓穆斯林們自動離開。
面對愈來愈多的穆斯林人口,歐洲國家政府想不到更好的方法了?
面對愈來愈多的同性戀人口,一個又一個立法保護他們的權力不是?
一樣立法兩樣情,
嗚嗚嗚!「官要民反,民不得不反」就是這樣吧?
請看: 看伊斯蘭教在歐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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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巾威脅民主了嗎?有關回教女性服飾的爭議,近年來在歐洲主要國家逐漸成為焦點。法國政府計畫在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傳統回教婦女服飾,不少歐洲國家也陸續採取類似的政策路線。除了宗教與政治,這個議題與移民和回教徒在西方社會的地位,也難脫關係。
擁有五、六百萬回教徒的法國,是西歐中回教人口最多的國家,佔法國總人口八分之一。法國政府以貫徹政經分離立國原則為由,從一九九四年開始禁止「明顯信仰」標幟出現在公共場所。十年後,才得以全面禁止回教女學生戴頭巾上學。
過去幾年,法國國會持續呼籲全面禁止只露出眼晴的回教女性服飾Burqa,及阿富汗帳篷式的Niqab,獲得朝野支持。法國總統薩科奇也表示,不歡迎這些服飾出現在領土。國會的評估報告將在本月底出爐,預料將通過這項禁令。
英國政治領袖也主張在公共場所禁止傳統回教女性服飾。國民黨和獨立黨指稱回教傳統服飾,是分裂英國的象徵,且具潛在安全威脅。但英國政府強調,不會告訴人民在街上如何穿著,公民自由組織也反對立法限制穿著。七五%的倫敦居民認為,人們有權依自己的宗教信仰穿衣服。
荷蘭政府二○○六年開始推動立法禁止穿著傳統服飾回教婦女出現在公共場合,民調顯示,六六%的人支持,反對者只有三二%。
發生回教漫畫追殺事件的丹麥,明令禁止在公家機構服務者穿著回教服飾。但在野保守黨於去年底提案全面禁止回教婦女服飾,獲得其他在野黨歡迎。但執政自由黨聯合政府反對立法全面規定國民服裝。
比利時和德國政府均指出,傳統回教服飾壓抑女性,阻礙社會融合溝通,但因尊重不同文化與信仰,把禁令選擇權交給地方政府。比利時若干城市已全面禁止回教女性在公共場合圍頭巾或穿著傳統服飾。德國十六個邦聯政府,有八個將回教頭巾列為政治符號。
至於天主教國家義大利,回教已成為國內第二大宗教。頭巾和回教婦女服飾,則演變為全國性政治議題,地方反回教移民問題尤其嚴重,一些城市因而全面禁止回教女性頭巾和傳統服飾。
2010/01/19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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