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瑟蘭:
雖我偶爾會想起她,但基本上,因為大家的成長背景不同,生活價值也不一樣,所以話題難有交集,尤其,彼此原本就是在不同國度呼吸的人;如果不是經常看到共同朋友在討論,如果不是共同朋友的引介,我甚至從來不知道這位在社群裡響叮噹人物的存在;也因此,雖我很久沒看過一直很活躍的她的動態,卻也從沒注意過是怎麼一回事。


又是共同朋友,共同朋友給她的回應突然出現在螢幕右側有跑馬燈的那台電腦上,太久沒見到她的名字了,我一時好奇,便關心一下他們的話題。


啊,原來是這樣。原來早就被剔除在朋友名單之外,根本看不到她的動態了。


不過,這實在是無可厚非的,就像前面所說,原本就是難有交集的兩個個體嘛,的確搆不上朋友關係的,尤其,妳還莫名其妙地故意去挑釁人家。


是的,當初的確是有那麼一點故意的,因為知道她的影響力,所以故意去撼動她原有的生活價值,希望有機會鬆解一些既成的俗世信念,並因此重塑她的信仰價值。


我琢磨的是,就算徒勞無功,也沒甚麼好失去的,反正我和她原本就是不同世界的人;可要是奏效了,那麼,以她在社群裡的楷模形象,那可是風行草偃、上行下效,將能聚積莫大能量,扭轉莫大乾坤呢。


當然,首先我必須澄清,我真的一直不知道她是不是穆斯林,「我老公是,但我不是。」這樣的話,我們經常聽到,「我只是為了結婚才入教的,不要跟我談信仰,不要對我要求宗教的事。」這樣的例子,更是屢見不鮮;在最新一期《新月文學報》裡,我們才剛有專文討論這款情事的實質意涵。是故,雖我知道她老公好像是一位有信有德有為有守的穆斯林,但,我真的不知道她是不是穆斯林,畢竟,從外觀上完全無法認出,在加為臉書朋友的日子裡,也無法從任何言論中判斷出來。


即使如此,我依舊自作多情地自動把她歸納為伊斯蘭國度的姊妹在看待,以及期待,「我現在沒有穿符合規定的衣著,不表示我以後不會;我現在的飲食沒有要求完全清真,不表示我以後不會完全清真。」這是許多入教姐妹們的共同心聲,我自己也是這樣一路走來的。我想,我們都是。


直到我看到那張照片與解說。


那是一張美酒照,可以想像是一個觥籌交錯的派對與盛宴。


穆斯林喝酒,不是新聞,到處都可以聽到、看到;讓我震驚的,是照片解說;印象中,除了說明餐宴外,還特別分享品酒經驗還是賞酒等級與技巧之類的。


我終於放棄長久以來自作多情的想像了:「我一直以為您是穆斯林說。」我故意的,看似挑釁,其實是難掩失望的說。


先自白一下好了,其實,在我入教後的前兩三年裡,我都還喝酒的,低潮時,我一次可以灌掉半瓶白蘭地,三天可以喝完一瓶威士忌,我不知道這樣的酒量算不算好,我只知道,我好像是喝不醉的,我總是靜靜的一個人喝,一直喝到睏了,累了,然後就睡著了;雖我曾經很想體驗酒醉乃至酒瘋的滋味,卻因為好像喝不醉,而從來沒能進去那種情境;就連宿醉都沒有,隔日清晨,我總是神清氣爽的甦醒。我甚至曾經因為無法體驗「宿醉」這個優美的詞藻之實際意境,而感到神傷哩。


我當然知道自己犯教條了,在人性的脆弱點上,我有時也是不堪一擊的;我能守住的底線便是,絕不在公開場合喝酒。


「我是穆斯林,不能喝酒。」交際應酬不可避免的餐宴上,這句話成了我的最佳護身符;再大的長輩,再高的上司,只要聽到這句話,再不會有人勉強我。當然,那時的我也還沒戴上頭巾,從外觀上,也沒人能看出我是穆斯林。 


我想說的是,於我,「不在公開場合喝酒,卻私下牛飲」,或許是「偷偷摸摸」的勾當,或許是「偷吃還懂得要擦嘴巴喲」的苟且,但真正象徵的,其實是一種「不能傷害團體形象」的自我要求。


我熱愛伊斯蘭,伊斯蘭是自己選擇的信仰,這個信仰有許多我未必能都做到的嚴謹教條;但是,我做不到,並不表示其他千千萬萬的教親也做不到;當全球各地數以億計的穆斯林守在主道上為信仰奮鬥、為伊斯蘭發聲時,我怎能因為自己偶爾的薄弱而毀了前人與眾人的耕耘,我怎能讓自己這顆壞屎敗了一鍋好粥。


我並不是「好人」,也從不敢妄當「好人」,我只想在自己的世界裡,安安靜靜,當個簡單的人;但是我也知道,走出那個世界之外,我便不是我自己了,我屬於很多團體(其實,這說法適用於大家唷),很多自願歸屬的團體;所以,雖然我不是「好人」,但我不忍自己歸屬的這些團體,受人非議、受到傷害,更不願意因為自己的不好而傷害到團體。



---吃完封齋飯後,一發不可收拾,寫到體力不支,先跑去睡回籠覺分隔線---


唔,幸好早晨裡趁精神體力都可以,腦筋也還清晰,把重點大概都寫掉了,因為,血醣處於低值的此刻,竟不知後面該怎麼接下去。


直接進入結論好了。


總之,如果是穆斯林,那肯定知道喝酒是不對的、是犯教條的,俗話說:「偷吃也要懂得擦嘴巴」,毫不遮掩地喝酒,還公開分享如何賞酒、品酒,在我的解讀裡,這不是率真、不是不懂得保護自己,而是視教條為無物了;聽起來,就像是吃完豬肉後,繼續跟大家分享怎麼烹五花肉、怎麼品東坡肉、怎麼辨德國豬腳似的,畢竟,眾所皆知,穆斯林禁食酒與豬肉呀。正是那許許多多或明知故犯或懵懵懂懂不解教義的穆斯林,把伊斯蘭弄成了個指鹿為馬的模樣,所以才會總是有人對著我們說:有些教派、有些地區的穆斯林是可以喝酒的。(誤,大誤。古蘭經只有一本。)


也因此,我寧願假設她不是穆斯林了,畢竟,雖我與她不識,但從共同朋友們對她的仰慕與敬愛,從她文字裡散發出的練達與智慧,我知道她絕對是領域裡值得尊敬的人,也相信她絕對有社群裡足為楷模的光環,我不願她因為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能是懵懵懂懂的穆斯林身分認同,而減損她在各方面已經奠定的形象與成就。


「我一直以為您是穆斯林說。」說這句話的時候,我是真心寧願她不是穆斯林的,如此,我才能為自己看到的一切,找到合理並且如釋重負的理由。伊斯蘭有規定,如果看到身邊的人犯錯卻沒有去糾正,將與其同罪;在不想傷感情的情況下,小罪大家經常都是悶悶收著不說,大罪就實在難以承受了。不久前,便是基於同樣的理由,我用一條絲巾去換一位東北大嬸取下附身符呀。


昨天,乍然在那台可以看到動態跑馬燈的電腦看到共同朋友給她的回應時,我雖無奈於自己不知何時早就已經被剔除在朋友名單之外了,卻也因為看到那句除了我不知還有誰敢那麼白目對她講的話,而感到一絲能量,看到一些作用。


一句話,可以被掛記兩年應該不只,那也算是有能量的話了吧,雖然,對她而言可能是負能量;但古蘭經早說了,不好的事情裡可能隱藏著好的(反之亦然),因此,無可救藥樂觀的我,寧願相信,那句對她而言可能是負能量的話,或許還在發酵,興許哪一天,就要把潛藏其中的好,淋漓盡致地發揮出來了。


是的,我相信是這樣的,真主安排那個絕對有超過一年沒見過的名字在齋戒月的第一天裡猛然乍現,還讓我看到那句不禁要自己對號入座的話,我相信,不會是沒有意義的。至少,我決定寫下這篇了。


當然,我還是必須繼續澄清,至今我依舊不知道她是不是穆斯林,畢竟,她是不是穆斯林,不是我說了算,也不是我們任何一個誰誰誰說了算;真主全知一切。


若您已經認出了「她」,請代我向她致意,但願她能明瞭我當初愛之深卻不敢切責之的心情,謝謝。



最後的重點是,新月文學徵文比賽,歡迎多多投稿呀,字數只要1000~1500,我這又臭又長的裹腳布風格,實在不符規定呀,噗嗤~


敬祝 齋月吉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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